马克思主义学院
首页学院简介学院要闻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师资队伍党建工作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学与实践合作交流资料下载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您的位置: 首页>>旧站点>>组织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及人员构成一览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及人员构成一览表


机构名称

工作职责

人员构成


教职工大会

决定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宜

全体教职工



党委委员会

负责领导学院党建党务工作

凌晓华、哈玉红郑茹月、孙翔为成员,王首道任组织员






党政联席会议

谋划、决定有关学院工作的重要事宜

院领导班子成员






学术委员会

规划科研发展,审核、评定教学、科研成果

张红岩任主任、哈玉红任副主任,朱玲、马志丽、雒季任委员







学位委员会

审核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哈玉红任主任、郑茹月任副主任,安媛、韩刚、黄佳任委员






专业建设团队(思想政治教育系)

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建设团队(思想政治教育系)工作职责

赵瑞雪任主任,团队成员为组成人员






教学委员会

指导专业建设,审定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监督和评价教学管理与质量

郑茹月任主任,哈玉红任副主任,赵瑞雪安媛、黄佳及各教研室主任任委员






 杨建毅名师工作室

 

 

 

 

 



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

对全校师生提供免费咨询,负责模拟法庭工作

由思修教研室管理和运行





教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负责教师综合考核工作

凌晓华任组长,哈玉红郑茹月任副组长,张红岩、孙翔、董艳艳、栗琳、刘佳莹、王首道、安媛为成员






职改领导小组

负责学院职称评审工作

凌晓华任组长,哈玉红郑茹月任副组长,张红岩、朱玲、马志丽、雒季为成员;其中答辩小组由张红岩任组长,哈玉红、朱玲、马志丽、雒季(兼秘书)为组员




师德师风领导小组

负责学院教职工思想品德考核与评定

凌晓华任组长,哈玉红郑茹月任副组长,赵瑞雪、孙翔、董艳艳、王首道、栗琳、刘佳莹为成员



财务管理与监督小组

按制度严格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公开、财务监督、财务审查

凌晓华、郑茹月、赵瑞雪安媛为财务管理成员,王首道为财务监督成员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孙翔、董艳艳、栗琳、刘佳莹、王首道分别任各教研室主任






综合办公室

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安媛任主任,黄佳任教学秘书,王首道任组织员






团学办公室

执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学办工作职责

韩刚任副主任






工会

负责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组织开展学院教职工集体活动、慰问活动

王首道为主席,韩刚、董洁为委员


教学质量督导小组

落实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评课制度,进行教师教学质量督导、检查和评价

郑茹月任组长,各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为组员


成人教育项目部

管理学院成人教育工作

贺泉江负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分工职责



职务

职责


书记

全面负责党建党务工作,意识形态与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研究,群团工作,学生管理(入学教育,毕业工作,就业工作),财务监督;分管工会、师德师风领导小组。



院长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学院发展与研究,队伍建设,合作交流,教师实践,教师考核,职称评定,经费审批,协助书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工作;分管学位委员会,成人教育项目部,研究所,职改领导小组,教师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副院长

负责学科建设与研究,科研管理(教师科研及其考核与评奖,学生科研及其考核、评奖与毕业论文),学术活动,学生创新创业;分管学术委员会,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



副院长

负责专业建设与研究,公共课建设与研究,教学管理(专业课,公共课,教育实习与见习,教学评价、考核与评奖) ,教师培训(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教师培训与进修),教学质量督导,国培项目,学生考研,本科生导师工作;分管专业建设团队(思想政治教育系),教学委员会,教学质量督导小组。




  












 

 

Copyright © 2015-2020 兰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