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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2016-09-21 21:07 点击: 作者: 来源:

    1、在院长领导下,主持全院教学管理工作,分管教学委员会、教学科研办公室、各教研室和工作室,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任务。
    2、组织制订和编写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编写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负责领导、组织、检查实习(践)工作。

    4、组织安排思政课教师假期走基层社会实践工作。

    5、督促教研室优化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
    6、安排教学任务,审定开课课程和人才培养方案,督促、检查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监督、检查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完成。
    7、组织研究并推进教学改革工作。

    8、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风、教学质量与效果;领导教学委员会开展教学检查与质量评价工作,对存在的教学与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9、做好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宣传、教育和巡视工作,督促教师做好阅卷、评分及考试质量分析。

    10、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培训或进修计划。

    11、负责组织教学人员业务考核工作,参与对教学人员的教学评价、职称晋升等相关工作。

    12、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长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