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科研成果质量、水平和影响力都上台阶,结合省职改办职称评定和学校有关科研管理等相关文件,具体包括《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兰州城市学院科研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兰城院【2015】52号)(人文社科类)、CSSCI来源期刊目录(当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当年人文社科类),特制定我院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标准——从高往低同级截止评价比较。
论文:
1、国家权威期刊+C+A1。
2、国家权威期刊+C+A2。
3、国家权威期刊+C+A3。
4、国家权威期刊+C+B1。
5、国家权威期刊+C+985大学学报。
6、国家权威期刊+C+211大学学报。
7、国家权威期刊+C。
8、C+A3。
9、C+B1。
10、C或B2。
11、国家权威期刊。
12、B3。
13、中文核心期刊。
14、其它省级期刊或各省省委机关报理论版。
著作:
1、国家级A类: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民族出版社。
2、国家级B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新华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央党校出版社、985 高校出版社。
3、省级A类:各省人民出版社,211高校出版社。
4、省级B类:各省其它出版社,其它高校出版社。
课题:
1、国家级A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
2、国家级B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其他部委研究项目。
3、省级:甘肃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4、厅级: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其它地厅级单位科研项目
5、校级: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等学校科研项目。
奖项:
科研类
1、部级: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国家社科规划办)、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宣部)。
2、省级:甘肃省哲学社会科研优秀成果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
3、厅级: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甘肃省教育厅级)、兰州市哲学社会科研优秀成果奖(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等。
4、校级:兰州城市学院社科成果奖(兰州城市学院)。
5、荣誉奖励: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奖项。
教学类
1、部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
2、省级:甘肃省教学成果奖(甘肃省人民政府)。
3、厅级:甘肃省高校教学成果奖、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精品课”、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甘肃省教育厅),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甘肃省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奖、甘肃省大学生“丝路杯”文学艺术作品竞赛奖(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教育厅等)。
4、校级:兰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兰州城市学院精品课、兰州城市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兰州城市学院多媒体课件比赛、兰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兰州城市学院教学研究交流及论文报告会优秀论文奖(兰州城市学院)。
5、荣誉称号:师德标兵(主办单位),兰州城市学院学术带头人、兰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兰州城市学院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兰州城市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兰州城市学院)。
相关说明:
1、该评价标准均计第一单位第一人。
2、该评价标准依次由均是本学科本专业的论文、著作、课题、奖项四部分构成,每部分各项均需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确认,其中论文能在中国知网(CNKI)检索,著作能在中国图书网或各出版社网站查询,课题要有立(结)项书、奖项要有原件。
3、课题以结项计,未结项的按次一级课题级别计,延期未结项的按再次一级课题级别计,未结项的校级课题不计入科研成果。
4、在X相同的情况下,依次由论文、著作、课题、奖项确定排名次序;同一级别的奖项以科研类奖项为先,教学类奖项次之;荣誉奖励、荣誉称号和除第一单位第一人以外的排名仅做评价比较参考,不计入科研成果。
5、从高往低同级截止评价比较,即为在科研成果评价比较中,每一部分仅进行就高不就低评价比较(含同级之间的数量比较。如论文级别与数量均相同,再比较期刊影响因子;如期刊影响因子相同,再比较论文有无除《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外的论点摘编、篇目辑览以及被引频次。如著作出版社级别和出版数量相同,再比较字数总和,字数多者为先。如课题级别相同,再比较获得经费数额;如经费数额相同,再比较结项时间,即从立项到结项时间短者为先。如奖项级别相同,有科研管理部门成果鉴定书者为先;如都有成果鉴定书,以科研管理部门级别高者为先)四部分排名总体在前者为先。
6、从高往低同级截止评价比较计算表格与方法。
项目 排名 姓名 |
论文 |
著作 |
课题 |
奖项 |
合计 |
总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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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
x |
x |
x |
x |
X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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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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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为姓名;n为人数; x为1—n中的任意数,表示每一比较项目中的排名;X为4个x之和,且≥4,≤4n;M为总排名次序,合计为4者第一,依次类推。如果出现排名相同,再参见相关说明第4条。
7、本评价标准经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会议讨论,专家组论证,于2016年3月23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即日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