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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教职工因公请假审批表
2019-01-12 16:19 点击: 作者: 来源:

兰州城市学院教职工因公请假审批表

单位名称(盖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

姓名

 

职务

 

职称

 

出差(请假)期限

 

出差地点

 

经费来源

部门经费

是否乘坐飞机

              单程     双程

出差(请假)事由

写明出行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安排与路线,经费预算,预期效果。

 

 

教研室主任:    综合办主任:    分管院领导:

单位(部门)意见

 

分管(联系)校领导

意见

 

分管财务校领导意见

 

校长意见

 

党委书记意见

 

注:

1.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因公离岗外出,需提前3天征得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并报请校党委书记批准;行政部门、教辅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因公离岗外出,需提前3天征得分管(联系)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报请校党委书记批准;副处级领导干部外出,需提前3天征得分管(联系)领导批准。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由党委组织部、党委(校长)办公室打印备案,需要报销的因公请假应报财务处作为财务报账凭据。

2.科级干部因公离岗外出3天以内者,由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所在单位打印备案;3天以上者,由本学院、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党委组织部打印备案;需要报销的因公请假应报财务处作为财务报账凭据。

3.教师、一般干部职工外出,由本学院、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由所在单位打印备案, 需要报销的因公请假应报财务处作为财务报账凭据。

4.使用科研经费的教职工出差,应有科研处处长的审批意见(在部门意见栏)。

5.省管干部请假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