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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0-08 00:19 点击: 作者: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3]20号)、兰州城市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评审对象

我院全体在院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助学金总名额为80人,总金额为264000元,根据学校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马院共66人,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名额如下

专业班级

总名额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三等名额

思政231

14

3

9

2

思政221

14

3

9

2

思政222

16

2

11

3

思政211

16

3

11

2

思政201

20

2

15

3

(三)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并已录入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试读、重读和休学、违纪处分期间均不能享受助学金。

(六)申请与评审程序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将严格按照《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班级评审:各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重点保障人群信息》等文件要求,展开班级评议,并将班级评议结果于925日前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学办。

2.学院评审及公示: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于928日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时间为108-1012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名单:

长:石  虹

副组长:宋  福

员:李  龙  聂  炜 虎牛军  蒙晓楠

杨  帆  郭媛媛

三、反馈及投诉

我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审过程中若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实名反馈和投诉,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投诉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学办

投诉受理人及联系电话:

宋  福:18009402511 虎牛军:18893846863

学生资助管理科电话:5107993

学生资助管理科邮箱:110042302@qq.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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